碳纤维加固工程合同
碳纤维加固工程甲方: 加固工程业主
加固工程施工单位乙方: 金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工程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制定本合同,双方同意并忠实履行如下条款:
一.碳纤维加固工程地点及名称:
二.加固工程范围: 加固材料碳纤维布梁加固,所有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加固打磨施工及碳纤维粘贴。(详情见加固工程施工蓝图)
三.碳纤维加固工程款:
1.工程总价为: 元。
2.此项加固工程总价款包括本工程所需之设备、辅材(耗材)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之一切物品: 机具、运费、搬运费用、工人工资及来回路费、生活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等。所有乙方加固工程施工人员一切吃喝乙方自理,住宿由甲方提供。
3.此次加固工程的活动脚手架、施工围挡、施工电源有甲方配备到位,垃圾外运和施工区域的原貌恢复不在乙方负责范围之内。
四.加固质量验收等级:合格并通过业主、甲方验收通过加固规范。
五.加固工程工期期限:
1.开工日期: 于2014年 月 日前正式开工
2.完工期限: 于2015年 月 日 完成
3.凡因天气或其他因素以致无法施工,乙方与业主方沟通协商工期延长事宜,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可视需要,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双方相互沟通协商。
4. 如因变更设计或不可抗力或其他业主之原因,影响工期时,乙方得即时据实提出工程延期申请单(附已延工期明细表), 其日数需经业主及甲方核定。
六.加固工程付款方式: 本项加固工程工程款按施工进度付款(以每个月工程总量的80%付款)余款待工程一次性付清加固工程款。
七. 加固资质附件:
1.本合同附件,议价记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暨业主提供之各项工程图说、规格等为本约之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以上文件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
2.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全部附件,已认真检视工地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之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约规定,按业主指定之工程师拟定并经业主核准之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执行本合同应由乙方实行之其他各项服务。
3.乙方如遇图样及说明书均未载明,而按工程惯例为应做工作,乙方应按照业主及甲方或者其指定之工程师通知沟通协商办理。
4.乙方应依合同暨有法令、规章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财产权证明暨有关本工程的一切核准或许可。
5.如本合同条款违背法令人之强制规定者,则以法令为准,但该违背法令之条款不因此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之效力。
八.碳纤维加固工程变更:
业主认为工程有变更之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为办理因工程变更,而有数量之增减者,其工程费之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倘如系新增项目,由双方协定新
单价。倘因业主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之一部分或已订制到场且为业主变更计划所及之合格材料时,由业主核定验收后,参照本约所定单价或比照订合同时市场料价计算工程费用;原项目数量变更超过百分之十以上时,该项单价得由双方合理协定之。
九.工程及材料保管: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之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其指定之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彼等之指导、监督,且在其监督指导下施工,并决定与本工程施工、进度有关之事宜,包括图说、规格与相关文件之解释,以确定能适时圆满完成本工程。
十.施工管理:
1.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之带班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 切实执行并遵照业主所委托之工程师之指示照图施工;业主或其指定之工程师认为乙方所派带班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籍故向 甲方要求赔偿。
2.乙方所雇工人必须具备相应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 经业主或甲方通告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不得再用。
3.本工程在未正式完工向业主提交竣工报告并交付业主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之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 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保管与防护工作。
4.若因乙方施工工序达不到标准而引起达不到碳纤维加固工程质量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各项费用。
十一.加固工程验收:
1.工程达到中间验收或覆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 小时通知甲方,于业主代表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业主代表接通知后24 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其必须补签验收手续。验收时乙方除派代表到场会同验收及予以充分便利外,凡应必要之控诉与修复,不得推诿。
2.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业主和甲方验收不合格, 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则依本合约有关条款规定处罚。
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之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201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