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买房付完首付银行按揭批不下来 能解除合同吗?买了一套商品房,付完首付以后,银行按揭却因为个人的信用问题办不下来,买房人该怎么办?怎样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
2012年11月,李小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安徽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总价款100万元;付款方式为李小姐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付款30万元,剩余房款申请商业贷款。签订合同次日,李小姐便向该公司支付了首付款30万元。付完首付,银行按揭批不下来.李小姐未能通过按揭贷款资格审查,该公司要求李小姐在1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70万元。之后李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虽然李小姐称公司的销售人员曾向她承诺办妥相关手续,但是无法举证证明,故法院以此驳回其诉讼请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明知自己信用及贷款存在风险,就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在与其洽谈过程中要保留相关的证据,防止发生问题后处于不利的局面。
例二、王女士二年前购买价格为每平米5500元,王女士先支付了百分之三十首期购房款,现在房价上涨至每平米7500元。王女士问如果现在解除合同,其损失无疑很大,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因未能及时办理银行贷款,现一时难以凑齐剩余房款,如果不能及时补足购房款,将面临着法院的强制执行。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在双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解除条件,法定解除是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同自动解除。因未能及时办理好银行贷款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双方并未明确约定因不能及时办理银行贷款是否能够解除合同,在发生分歧后,开发商起诉购房者,法院根据买卖双方的法律关系判令购房者补足购房款在法律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迟延支付购房款,开发商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开发商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除合同后的损失赔偿等都是买卖双方可以约定的。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房的条件,那么在特定情形下购房者可以退房。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