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抗震加固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抗震加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列度6-9度地区因抗震能力不符合设防要求而需要加固的砌体结构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施工质量验收。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施工前,应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自治区抗震加固技术政策进行抗震鉴定。
抗震加固工程中采用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定。
抗震加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涉及抗震加固内容以外的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国家有关专业验收规范。
通过检查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抗震设防要求与地震的安全性。
1、抗震加固;使现有建筑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而进行的设计及施工。
2、面层加固法;在砌体墙表面增抹一定厚度的配有钢筋网或无筋的水泥砂浆,形成组合墙体的加固方法。
3、板墙加固法;在砌体墙侧面浇注或喷射钢筋混凝土,形成抗震墙的加固方法。
4、外加柱加固法;在砌体墙交接处等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形成约束砌体墙的加固方法。
5、壁柱加固法;在砌体墙垛(柱)侧面增设钢筋混凝土柱,形成组合构件的加固方法。
6、拉结钢筋;新增构造柱、圈梁、墙体面加强与原墙体和构件通过预埋一定数量钢筋连接,包括锚杆、S形和L形锚筋。
7、混凝土销键;新增构造柱、圈梁构件与原建筑物墙体的连接作法,系在原建筑砌体上隔一定距离设置孔洞和拉接钢筋,浇筑混凝土时与构造柱或圈梁同时浇筑,增强与原建筑的可靠连接的构造措施。
抗震加固工程的要求:
1、施工时应采取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的措施。
2、施工中发现原结构或相关工程隐蔽部位的构造有严重缺陷时,应暂停施工,会同加固设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当可能出现倾斜、开裂或倒塌等不安全因素时,施工前应采取安全措施。
4、抗震加固增设构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保证与原建筑特有可靠的连接。外加柱应沿房屋全高贯通,不得错位,并且与圈梁或钢拉杆连成闭合系统。采用混凝土销键和拉结钢筋增强连接方式的应作好隐蔽工程验收。
5、抗震加固工程竣工后,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按本标准附录E进行整理归档。
6、抗震加固筑造柱、圈梁设置范围内,清水墙面的酥碱层、油渍污物必须清除干净,混水墙面应刷净凿毛。
7、抗震加固施工时应将原建筑物的轴线和楼层标高控制线标注在原建筑物砌体上。
8、加固结构构件基础开挖至设计高度后,应将原基础表面浮土清理,由监理单位会同施工等有关单位检查,并形成验收文件资料。
9、对加固结构可能产生爬水的部位应做泛水和滴水线(槽)。
10、抗震加固工程不宜冬期施工。结构加固改造网www.jzjiagugs.com
11、抗震加固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建筑物的损坏应恢复原状。